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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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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2020-07-24 10:38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值班值守制度

(一)加强校卫队人员值班值守,确保大门进出口、监控室、宿舍区等重点部位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工作岗位,保卫处相关工作人员确保电话24小时开机。

(二)校门口设置检测点,每日配置3-4名保安对出入人员进行逐一核查、体温检测、登记。

二、严格管理进出人员

(一)凡是进入校园的人员(含教职工、本校学生、小区住户、后勤服务等人员)凭校园出入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方可进入校园。

(二)未经学校同意,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开学学生返校后一律不得外出,如遇特殊情况外出须出具有效假条后方可离校。

(三)疫情期间谢绝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确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必须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和车辆,由岗亭校卫队联系相关部门或人员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

(四)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到校园聚集活动。

(五)建立扫码出入制度。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需扫描“云南健康码”,或出示“云南健康绿色码”,凭此码可进入校园,“黄色码”“红色码”暂不符合疫情防控通行条件,请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及自身防护工作,禁止进入校园。

(六)所有进、出校园的人员(含教职工、本校学生、校内小区住户)需扫描“云南抗疫情”进出二维码,进出校园。

三、加强校园管理

(一)校园巡查。进一步加强校园巡逻和监控视频巡检,坚持夜间巡逻报告制,重点对校园公共区域加大巡查频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二)人员查验。疫情防控期间,安保人员对校内人员、车辆进行必要查验。对翻越校园围墙、围栏违规入校人员将严肃处理,损坏围栏设施的予以严惩。

(三)隐患排查。各学院、各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本学院、本部门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对防控物资存放点、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办公室、双创中心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四)严格场所管理。体育场馆、实训基地等场地场所停止对外开放使用。

(五)加强校园巡查。加强校园内巡查及时制止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必要时报告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加强校园交通管控措施

(一)学校教职员工的车辆,必须停放到校内停车场或划定的停车位置。

(二)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向学校相关报备并同意后在进入校园入口岗亭做好相关登记,并在校卫队队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
   (三)来学校送货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时间送货,载货三轮车不得载人。

(四)电动车、自行车进入校门口乘客需下车。电动车在校内需遵守校内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逆行,电动车、自行车需停放到指定区域、车位。

(五)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校内交通规则禁止鸣笛,限速行驶,校园主干道路、校园各区域消防通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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