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的管理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复学方案》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缺勤追踪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缺勤追踪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朱桂香
成 员:王 成、李琼、刘杰、俞连梦、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职 责:贯彻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学生管理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处置师生缺勤分析研判、决策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教职工工作组
组长:李琼
成员:王 成、俞连梦、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职责: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管理方案》。
(二)学生工作组
组长:王 成
成员:刘杰、各学院院长
职责: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方案》。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缺勤追踪管理办法
(一)总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管理、科学有效的原则。按相关规定延期返回并完善请假手续。
(二)细则
第一条 关于教职工缺勤的处理
各部门、各学院应及时与缺勤教职工联系,摸清缺勤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弄清缺勤教职工在开学后不能按时返校的原因,实事求是地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及时报告,登记在册。不得瞒报、错报、漏报。
人事处及时汇总,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向领导小组报告,形成决议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关于学生缺勤的处理
各学院应及时与学生本人和家长及时联系,摸清缺勤学生的实际情况,弄清缺勤学生在开学后不能按规定时间节点返校的原因,实事求是地向教务处及时报告,登记在册。不得瞒报、错报、漏报。
教务处及时汇总,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向领导小组报告,形成决议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报告流程
各部门、各学院认真审核报告文本并签署明确的意见,从线上办公系统按学校办文程序办理。
第四条 违规处理
对出现瞒报、错报、漏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条 其他
涉及教职工缺勤的,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涉及学生缺勤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