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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制度
2020-07-24 10:5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控决策信息,及时应对新型冠病毒蔓延,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制定本信息报送制度。

一、 工作组

长:  张兰胜 党委委员、副校长

副组长:俞联梦  副主任

:   刘 杰  李 琼 王永红 各学院、各部门党政负责人

二、报告范围及报告症状

对校内人员建立体温监测制度。校内师生每天测量体温,填写《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体温监测登记表》《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体温监测登记表》,一旦出现以下任何症状,包括发热、寒 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 呕吐、腹泻和腹疼等都应立即引导到学校观察隔离室观察,并报告相关部门。

二、责任报送部门和报告人

1.校外信息报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俞联梦负责向当地疾控中心报送信息。

2.校内信息报送(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人事处处长李琼负责报送教职工疫情、学生处处长刘杰负责报送学生疫情、食堂管理科科长王永红负责报送社会服务人员疫情。

3.鼓励员工向单位报告内部可能存在的重点观察者、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在接到疫情信息后15分钟内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防控办公室收到疫情后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和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报告内容

经核实后的疫情报告应包括出现疫情的人员信息、影响程度、症状情况和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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