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学校首页 | 本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建工作 | 资产管理 | 招标采购 | 食堂管理 | 校园管理 
 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疫情防控 > 正文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疫情期间每日体温检测制度
2020-07-24 10:54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学复课,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期间,各学院、各部门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

二、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有序地先隔离并引导就医。

三、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中心5cm以内位置;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

毒。

五、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37.3℃的师生:

1)仔细询问师生是否被列为高风险人群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班主任、辅导员,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2)仔细询问师生是否被列为中风险人群,若明确无,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隔离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六、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由保卫处负责,每日配置3-4名保安对进入学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

七、对体温检测超过37.0℃的人员,禁止进入校园,进行复测,体温复测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

八、对体温异常人员(37.3℃),禁止进入校园,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关闭窗口
 

 校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存信路499号 | 邮编:674199           版权所有:丽江师范学院 | 行政邮箱: ljszedu@163.com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