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学复课,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期间,各学院、各部门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
二、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有序地先隔离并引导就医。
三、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中心5cm以内位置;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
毒。
五、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37.3℃的师生:
(1)仔细询问师生是否被列为高风险人群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班主任、辅导员,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2)仔细询问师生是否被列为中风险人群,若明确无,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隔离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六、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由保卫处负责,每日配置3-4名保安对进入学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
七、对体温检测超过37.0℃的人员,禁止进入校园,进行复测,体温复测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
八、对体温异常人员(≥37.3℃),禁止进入校园,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