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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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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件检验制度
2020-07-24 10:55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学复课,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进出口岗亭校卫队队员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证件查验,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二、本校教职工凭工作证、校园出入卡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园出入卡、学生证进入学校。

三、校内小区住户凭小区出入卡、校园出入卡进入校园。

四、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辅导员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岗亭(校卫队值班员)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后勤服务、公干等校外人员进入学校,门口岗亭校卫队队员需询问事由、查验身份、测量体温正常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含教职工、本校学生、校内小区住户)需扫描“云南健康码”,或出示“云南健康绿色码”,凭此码可进入校园,“黄色码”“红色码”暂不符合疫情防控通行条件,请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及自身防护工作,禁止进入校园。

七、所有进、出校园的人员(含教职工、本校学生、校内小区住户)需扫描“云南抗疫情”进出二维码,进出校园。

八、为维护全校师生安全、严格控制疫情传播、扩散学校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对拒不进行登记的来访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岗亭(校卫队值班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情况恶劣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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